欢迎访问大连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频道 >> 通知栏 >> 正文

关于大连大学2018年“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8年03月19日 10:57 点击:[]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培育我校新兴交叉学科,扎实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大连大学“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大连大学“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课题属校级立项课题,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研究项目设申报指南(见附件1)供参考,研究可分国别、分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历史、旅游等)展开,不局限于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1.全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均可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研究者。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实践经验、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3.鼓励协同创新,对于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的课题组予以优先资助。

4、作为课题负责人最多可主持一项,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参与人;作为课题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项。

三、经费资助

大连大学“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课题经费按课题进度分期资助,立项后资助课题经费的20%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资助课题经费的30%,课题结题后再资助课题经费剩余的50%。上述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课题管理

大连大学科技处、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或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以及未结题者,二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并视情况追回前期资助经费。

五、结题要求

1.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课题负责人可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2.成果要求

项目结题最终成果应以文件下达的预期成果形式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纳入大连大学“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公开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至少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2篇;一般项目至少发表省级期刊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须有正厅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的采纳证明,或正厅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肯定性批示(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般项目须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采纳证明。

六、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需提供《课题申报书》和《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及《课题申报书》纸质稿3份。其中《课题申报书》需课题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公章。联系人:徐峰,电话:87402182,手机(微信):18640836282;相关电子稿发送至157254666@qq.com。截止日期:2018年4月15日。

附件:1.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

      2.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表

      3.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大连大学

2018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际学术会议计划及 统计2015-2017年度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2018年因公出访资料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