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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

2024年10月14日 15:07 点击:[]

各学院、处(室),直(附)属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编报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因公出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因公出国任务是指我校在职教职工持因公证照出国执行参加国际会议、访问交流、学习进修、科研合作、比赛展览等公务活动。

二、申报原则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共组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因公出国计划管理。

(二)合理编报2025年度计划。严格执行计划管理规定,包括参加国家部委双跨团组和国外培训团组均应列入年度出访计划。

请各学院、部门及附属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编报计划本着优先保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对外交流的需要,各类因公出国团组必须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出访内容,一般性出访计划原则上不予审批。对未事先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临时性出访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按照因公出国费用先行审核的制度要求,结合我校经费来源不同,拟出访人员需将《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经基层单位同意后,汇总送至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基层单位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报送时需提供表格电子版及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经费来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天数要求

(1)行政出访,包括校际访问、院校合作、合作办学、友好访问等,团组人员要少而精,一般不宜超过6人,一次出访一般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最多不超过8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均包括离、抵国境的时间。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9天。

(2)学术出访,包括开展科学研究、学术合作、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一般只出访1个国家(地区),最多不超过365天

2.人员要求

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访,必须与其公职身份和分管工作相称;同一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地区,不得安排照顾性出访、轮流出访、集中出访。

3.经费要求

经费预算请参照教育部财政司转发的《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大财预〔2022〕670号)。

4.其他要求

出访任务要有明确具体事项,出访时间要精确到具体月份上中下否则不予审核。严控临近退休人员出访,如确有必要出访须提供必要性说明。严控处级行政团组,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单独组团出访(外事、商务除外)。凡安排学术任务出访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行政出访。

根据市外办最新的要求,我校每年向同一国家只能安排一个出访团组(除日本、韩国及俄罗斯外)。请各基层单位保证提交的出访计划里不存在同一国家多次出访的情况(除日本、韩国及俄罗斯外)。

五、申报时间

请各基层单位于10月17日(周四)上午九点前将汇总好的通过经费审核的计划及经费说明文件提交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时将计划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国合处联系人的邮箱中。

六、联系人员

刘辰龙  电话:87402182  邮箱:595622854@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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