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我校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中心科研工作,加强中心研究队伍建设,提高研究人员理论素养和科研水平,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环印度洋岛国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与环印度洋岛国研究密切相关的优秀学术成果。本年度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教材、工具书等。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完成50%以上,并且为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可资助少量与本中心研究相关的教材、工具书等。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目前先进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与环印度洋岛国研究不相关的;
(2)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资助的,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4)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成果,以及尚未结项的项目成果。
(6)申请人还未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好出版时间。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申请书(见附件),下载并填写。
2.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需本人签字,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请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10点前发送电子版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交流处(行政楼626)。
联系人:李雪婷
电话:87402269
邮箱:wsclxt@126.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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