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工作,根据《大连大学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233号)和《大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术会、报告会、讲座、论坛等管理办法》(校委发〔2018〕66号)文件精神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现开展2023年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拟于2023年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请填写《大连大学在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预报表》(见附件1)。
2.请各单位在2022年11月30日(周三)15:00前,将会议预报表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时提交电子版,会议预报表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会议的申报及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执行。请在会议举办前3个月提交申报材料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启动正式的审批流程,以便顺利获批。
4.未进行预报的会议将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牟老师87402336文科实验楼A301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鼓励和支持有关教师参加第三期《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课程培训和考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集中受理2022年度大连大学学生海 外交流奖学金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