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因公出国审批流程后,进行因公护照的办理准备工作。
1、无因公护照人员,请于出行前2个月周一三五带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赴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西角楼418房间,着深色上衣,进行电子护照形象、签名及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并将回执单(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返回国际合作交流处。
2、有因公护照并且护照在有效期内人员,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白底彩照1张。
3、因公护照办好后,护照信息发送至个人手机或邮箱,请注意查收。
上一条: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外综[2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