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直(附)属单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大外组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因公出国(境)任务是指我校在职教职工(含离退休返聘人员)持因公证照出国境(含港澳地区)执行参加国际会议、访问交流、学习进修、科研合作、比赛展览等公务活动。
二、申报原则
2018年计划编报工作需遵循“统筹安排,总量控制,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出访,从严控制双跨团组,严禁一般性考察活动”的原则,根据任务性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上报经费主管部门审核。
请各学院、部门及附属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编报计划本着优先保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对外交流的需要,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必须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出访内容,一般性出访计划原则上不予审批。对未事先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临时性出访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按照因公出国(境)费用先行审核的制度要求,结合我校经费来源不同,拟出访人员需将《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人员明细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经基层单位同意后,汇总报送至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审核:(1)拟持师资经费出访的报送《计划表1》至人事处;(2)拟持科研经费出访的报送《计划表2》至科技处(需提交项目经费本原件);(3)拟持非大连财政拨款学科专项经费出访的报送《计划表3》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4)拟持其他经费(外方资助、自筹经费等)出访的报送《计划表4》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最后由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同意后汇总至国际合作交流处。
四、注意事项
1、天数要求
(1)行政出访,包括校际访问、院校合作、合作办学、友好访问等,团组人员要少而精,一般不宜超过6人,一次出访一般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最多不超过8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均包括离、抵国境的时间。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9天。
(2)学术出访,包括开展科学研究、学术合作、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一般只出访1个国家(地区),最多不超过365天。
2、人员要求
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访,必须与其公职身份和分管工作相称;同一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地区,不得安排照顾性出访、轮流出访、集中出访。
3、经费要求
经费预算及花销请参照教育部财政司转发的《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
五、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凡有出访计划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返聘人员),请认真填写《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人员明细表》,上报至所在学院、部门、单位,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8日。
2、部门汇总。各学院、部门、单位将表格汇总后,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纸质版签字盖印后按照经费来源分别报送到经费管理部门(人事处、科技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交流处)进行审核,电子版发送至各管理部门联系人邮箱,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3日。
3、经费审核。经费来源管理部门将《计划表》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部门领导签字盖印,将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
4、学校上报。由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上报至大连市外事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六、温馨提示
1、非首次因公出国境人员2018年计划审批通过后,在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前,需提交上一次因公出访后取得的成果,包括教学突破、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备案。
2、2018年度出访计划报备完成的团组及个人,在出访前提交审批材料时间要求:因公出访欧美国家请至少提前3个月、亚洲国家至少提前2个月。如遇寒暑假期,审批材料最迟请在假前10天提交。任何人不得以出访时间紧迫为由,倒逼审批工作。
七、联系人员
人事处联系人:
李 彤 电话:2271
邮箱:824159906@qq.com
科技处联系人:
(理工农医类)张 蕾 电话:3861
邮箱:3348321354@qq.com
(人文社科类)鞠艳凤 电话:3860
邮箱:1035291032@qq.com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
林晓丹 电话:3503
邮箱:linxiaodan@dl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
徐 峰 电话:2182
邮箱:157254666@qq.com
附件:
表1:拟持师资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人员明细表》
表2:拟持科研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人员明细表》
表3:拟持学科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人员明细表》
表4:拟持其他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人员明细表》
大连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公出国(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